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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港派出所巡邏警員陳連發、陳玉芬於11日晚間17時巡邏時接獲通報,一名不願具名的檢舉人以公共電話向110舉發,有一名男子搭乘客運車幾排幾號座位,檢舉人疑似聽到男子與友人的對話,懷疑這名乘車男子是通緝犯;檢舉人於電話中告訴警方,客運車行經土庫站,司機讓到站乘客下車後己經再度發車離開,幾分鐘後車輛會到達北港站,請速派員調查。
由於檢舉內容具體,北港警方接獲檢舉人通報後不敢大意錯失,通報線上巡邏員警到站等侯,員警在客運公司轉運站內守株待兔,當車輛一進站時警方隨即上車要求男子配合調查。卓姓男子由於腳部受傷,佇著拐杖滿臉錯愕的表情,明顯受到了驚嚇而供出本身遭通緝中。警方順利逮獲因涉嫌毒品防制條例案遭通緝的卓男,並在卓姓男子的黑色旅行袋內查獲毒品海洛因2小包,帶回偵辦。
據調查,從事水電工作的卓男戶籍地在新北市新莊區,97年陸續因毒品2案遭板橋地院通緝後到處藏匿且居所不定,日前卓男因腳部受傷開刀未癒,昨天他與母親自板橋站同車前往北港開刀取出鋼釘,男子並向警方供述海洛因是因為腳在疼痛時不得已施用止痛,對於自己如何遭逮充滿好奇,不斷的詢問警方,承辦員警笑而不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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